2010年7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有关新闻媒体报道霸王(广州)有限公司洗发水含1、4-二氧杂环己烷(又叫“二噁烷”)的有关状况做了通报,现对霸王(广州)有限公司现场查看、有关产品抽检和相关状况作进一步通报。
依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组织了现场查看和抽样检测,对该公司制造全过程(含质料库房、出产车间和制品库等场所)进行了现场查看;在出产企业和市场上抽取了霸王(广州)有限公司出产的洗发类不一样的产品共10个批次,并托付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广东省药品查验所和广东省保化查验测试中心依照我国出入境查验检疫职业引荐规范《进出口化妆品中二噁烷残留量的测定》(SN/T1784-2006)的方法来进行检测,成果显现,样品中二噁烷的最高含量为6.4ppm。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逐渐加强对化妆品中二噁烷含量水平的监测和安全性点评作业。